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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
1 適用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學需氧量(CODCr)、氨氮(NH3-N)、總磷(TP)、pH 值、溫
度和流量等監測數據的質量要求,數據有效性判別方法和缺失數據的處理方法。
1.2 本標準適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學需氧量(CODCr)、氨氮(NH3-N)、總磷(TP)、pH 值、溫
度和流量等監測數據的有效性判別。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6920 水質 pH 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GB 7479 水質銨的測定納氏試劑比色法
GB 7481 水質銨的測定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 11893 水質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 11914 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重鉻酸鹽法
GB 13195 水質水溫的測定溫度計或顛倒溫度計測定法
HBC 6-2001 環境保護產品認定技術要求化學需氧量(CODCr)水質在線自動監測儀
HJ/T 70 高氯廢水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氯qi校正法
HJ/T 96-2003 pH 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HJ/T 103-2003 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HJ/T 104-2003 總有機碳(TOC)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技術要求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數據有效性
指從在線監測系統中所獲得的數據經審核符合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在質量上能與標準方法可
比。
3.2
自動分析儀
指化學需氧量(CODCr)在線自動監測儀、總有機碳(TOC)水質自動分析儀、紫外(UV)吸收
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pH水質自動分析儀、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等自動分析儀
器。
4 數據質量要求
4.1 與標準方法可比
2
除流量外,運行維護人員每月應對每個站點所有自動分析儀至少進行1 次自動監測方法與實驗室標
準方法的比對試驗,試驗結果應滿足本標準的要求。
4.1.1 化學需氧量(CODCr)水質在線自動監測儀
以化學需氧量(CODCr)水質在線自動監測方法與實驗室標準方法GB 11914 進行現場CODCr 實際
水樣比對試驗,比對過程中應盡可能保證比對樣品均勻一致。比對試驗總數應不少于3 對,其中2 對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應滿足HJ/T 355-2007 表1 規定的要求。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公式如下:
式中 A—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
Xn—第n 次測量值;
Bn—實驗室標準方法的測定值;
n—比對次數。
4.1.2 總有機碳(TOC)水質自動分析儀
若將 TOC 水質自動分析儀的監測值轉換為CODCr 時,用CODCr 的實驗室標準方法GB 11914 進行
實際水樣比對試驗。對于排放高氯廢水(氯離子濃度在1000~20000mg/L)的水污染源,實驗室化學需氧量分析方法采用HJ/T 70。比對過程中應盡可能保證比對樣品均勻一致。比對試驗總數應不少于3 對,其中2 對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應滿足HJ/T XX-200X 表1 規定的要求。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公式如下:
式中 A—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
Xn—第n 次測量值;
Bn—實驗室標準方法的測定值;
n—比對次數。
4.1.3 紫外(UV)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
若將紫外(UV)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的監測值轉換為CODCr 時,用CODCr 的實驗室標準方法
GB 11914 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試驗。對于排放高氯廢水(氯離子濃度在1000~20000mg/L)的水污染源,實驗室化學需氧量分析方法采用HJ/T 70。比對過程中應盡可能保證比對樣品均勻一致。比對試驗總數應不少于3 對,其中2 對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應滿足HJ/T 355-2007 表1 規定的要求。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公式如下:
式中 A—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
Xn—第n 次測量值;
Bn—實驗室標準方法的測定值;
n—比對次數。
4.1.4 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分別以氨氮水質自動分析方法與實驗室標準方法 GB 7479 或GB 7481 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試驗,比
對過程中應盡可能保證比對樣品均勻一致。比對試驗總數應不少于3 對,其中2 對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應滿足HJ/T 355-2007 表1 規定的要求。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公式如下:
式中 A—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
Xn—第n 次測量值;
Bn—實驗室標準方法的測定值;
n—比對次數。
4.1.5 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
以總磷水質自動分析方法與實驗室標準方法 GB 11893 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試驗,比對過程中應盡可
能保證比對樣品均勻一致。比對試驗總數應不少于3 對,其中2 對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應
滿足HJ/T XX-200X 表1 規定的要求。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相對誤差(A)公式如下:
如上
4.1.6 pH 水質自動分析儀
pH 水質自動分析方法與標準方法GB 6920 分別測定實際水樣的pH 值,實際水樣比對試驗誤
差控制在±0.5pH 值。
4.1.7 溫度
進行現場水溫比對試驗,以在線監測方法與標準方法GB 13195 分別測定溫度,變化幅度控制在
±0.5℃。
4.2 質控樣試驗
運行維護人員每月應對每個站點所有自動分析儀至少進行1 次質控樣試驗,采用國家認可的兩種
濃度的質控樣進行試驗,一種為接近實際廢水濃度的質控樣品,另一種為超過相應排放標準濃度的質控樣品,每種樣品至少測定2 次,質控樣測定的相對誤差不大于標準值的±10%。
5 校驗
5.1 日常校驗
每月除進行4.1、4.2規定的實際水樣比對試驗和質控樣試驗外, 每季還應進行現場校驗,現場校驗
可采用自動校準或手工校準。現場校驗內容還包括重復性試驗、零點漂移和量程漂移試驗。
5.1.1 pH 值水質自動分析儀校驗方法詳見HJ/T 96-2003 第8 章。
5.1.2 化學需氧量(CODCr)水質在線自動監測儀校驗方法詳見HBC 6-2001。
5.1.3 總有機碳(TOC)水質自動分析儀校驗方法詳見HJ/T 104-2003 第9 章。
5.1.4 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校驗方法詳見HJ/T 101-2003 第8 章。
5.1.5 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校驗方法詳見HJ/T 103-2003 第8 章。
5.1.6 紫外(UV)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校驗方法詳見HJ/T 191-2005 第7 章。
5.1.7 當儀器發生嚴重故障,經維修后在正常使用和運行之前亦應對儀器進行一次校驗。
5.1.8 校驗的結果應滿足HJ/T 355-2007 表1 技術要求。
5.1.9 在測試期間保持設備相對穩定,作好測試記錄和調整、校驗、維護記錄。
5.1.10 此處未提及的校驗內容,參照相關儀器說明書要求執行。
5.2 重復性試驗
除流量外,運行維護人員每季應對每個站點所有自動分析儀至少進行1 次重復性檢查,結果應滿足
4
本標準要求。
化學需氧量(CODCr)水質在線自動監測儀、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和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的光度法6
次量程測定值相對標準偏差控制在±10%。總有機碳(TOC)水質自動分析儀和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的
電極法6 次量程測定值的相對標準偏差控制在±5%。紫外(UV)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6 次量程測
定值的相對標準偏差控制在±4%。pH 水質自動分析儀測定pH=4.00、pH=6.86 和 pH=9.86 標準液6
次,儀器所示的pH 值變化幅度控制在±0.1pH 值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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